2015-06-26 08:46:09 西藏人事考试信息网 //xz.huatu.com/ 文章来源:西藏人社厅
【导读】西藏公务员考试网同步西藏人社厅发布:西藏司法厅系统引进专业人才14名公告 6月25日至7月10日报名,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考试交流,政策解读,备考资料下载请加【2020西藏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汇总】,更多资讯请关注内拉萨华图微信客服(xzhuatu13),咨询地址:新藏大对面300米处华图教育,拉萨华图近期课程咨询电话:400-036-6665。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引进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我区司法厅系统高层次人才紧缺的现状,优化司法行政人才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适应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引进非西藏生源2015年应届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所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非西藏生源2015年应届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引进人才数量及专业
此次引进专业人才共计14名,具体如下:法学专业6名;电子信息专业8名。
三、引进人才去向
司法厅机关6名(法学专业、电子信息专业各3名);
区监狱管理局4名(法学专业、电子信息专业各2名);
波密监狱3名(法学专业1名、电子信息专业2名);
日喀则强制隔离戒毒所电子信息专业1名。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热爱西藏,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作风正派,敢于担当,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和自愿支援边疆建设的思想。
(三)自愿到西藏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西藏高原工作环境。
(五)引进人员必须具备要求的学历、专业,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2015年国家计划内应届毕业生,非西藏生源。
(七)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三)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四)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引进人员的待遇
(一)公务员资格。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系统引进人才,其身份属国家公务员,享受国家公务员的一切待遇。分配到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身份属人民警察,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二)工资待遇。一是对进藏的高校毕业生,进藏后不实行见习期工资,直接享受定级工资待遇。二是凡到我区工作,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的,按规定享受浮动工资档次。三是享受西藏特殊津贴。四是享受防寒取暖补贴。
(三)其他待遇。一是享受带薪休假制度,工作满一年转正后,可享受一年一次的带薪休假,假期50天(含路途),路费单位报销。二是对在藏工作直至退休后到区外安置的人员,继续享受原工作地的西藏工资待遇。三是引进人员经录用后,由工作单位负责安排住房。
(编辑:董明满)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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