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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2016-01-14 09:30 西藏人事考试网 //xz.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为了方便各位参加西藏公务员考试的考生,特意整理了西藏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供各位考生参考学习。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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