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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解析】夫妻财产问题详解

2017-06-08 09:54 西藏人事考试网 //xz.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西藏分校

【考点解析】夫妻财产问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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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经常涉及的重要考点。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财产是共同的,在离婚时如何分割等等,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华图教育西藏分校为你整理分析:0891-6227608
1共同共有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主要形式是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如房屋、家具、家庭日常生活用品等。对这些财产每个共有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区分。

2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辨别

简单理解就是婚前买的基本都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买的一般都是婚后的共同财产。

1.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所购买的财产,无论经过多少年,它都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都属于个人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化形态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珠宝,现在卖掉了,转化为了金钱,这个金钱也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身体伤害所受到的一些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
一方因为伤残所得到的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等,因为其用来支撑受伤个人今后多年的生活,不适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进行财产分割,属于个人财产。

3.被继承人专门指定给夫妻中一方一个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在遗嘱中专门指定遗产由特定夫妻一方继承的,属于其个人财产。例如,岳父在遗嘱中专门指定其遗产只给女儿一个人继承,不包括女婿,这就是女儿个人继承所得的财产。

4.一方在赠与合同中得到的专门指定给他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在赠与合同中专门指定了财产归属夫妻双方中的一方,该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例如,叔叔将自己的房产赠与侄子,此房产为侄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侄子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5.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妻在日常生活中一方特别需要而购买的生活用品或另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不方便或者不适宜使用的生活用品,具体而言,大致包含以下内容:
(1)仅限于生活的用品,指夫妻日常生活中所需的物品,一般不指不动产、存款、无形财产,但不包含职业需而购置的手提电脑、交通工具等。

(2)财产价值不大,不属于贵重财产的日常生活用品,如鞋、帽、衣服及有些价值不大的图书、手机、专用的佩物、饰件等。

(3)仅限于享有所有权的一方专用的物品,即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

(4)仅限于该生活用品由一方的单独利益使用的,如化妆品,但由一方使用,而为家庭生活共用服务的除外,如因妻子单独使用的洗衣机、吸尘器等不能列入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由夫妻双方约定的、归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确定那些物品是归夫妻一方专用的物品,应视其财产价值和使用方的受益情况,不能只看该物品归谁使用而定。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4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况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无论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名下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
如果登记于夫或妻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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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道真题:
【例1】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婚前房屋在婚后所得的租金
B.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军人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
C.婚姻存续期间虽未实际取得,但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D.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答案】D。
【解析】《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例2】小张和小王是夫妻,在财产方面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中.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小王的父亲死后。小王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的遗产
B.小张作为某公司的股东,从公司分取的红利
C.小王写了一部小说,因发表小说而取得的收益
D.小张因车祸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取的赔偿款

【答案】D。
【解析】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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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西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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